为搞好学院教材的选定、编写、订购和发放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
图书馆负责本办法的制定和解释工作;教务处、各院系(部)负责组织教材、教参的选定或编制工作;图书馆负责教材订购和发放、教材库的管理工作。
一、 教材的选定
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,由教研室集体讨论选定教材、教参的版本,经相关专业院系(部)主任审批后,交教务处教材科汇总,经教务处处长审核、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后,由图书馆办理订购手续。有全国统编教材的,原则上选用统编教材;若无统编教材的,可商用替代教材或自编教材。一门课程原则上选一种教材。
二、 自编教材的编制
根据学院教学需要,经教研室主任、院系(部)主任、教务处处长、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同意后,院系(部)可组织有关人员共同拟订提纲,指定专人编写教材、教参等。完稿后交学术委员会审定,教务处根据教学需要,安排图书馆印刷、发放。
三、 教材的订购
全院教材订购由教务处、图书馆管理,图书馆按教务处的要求,具体实施订购和发行,各系、教研室以及教师均不得擅自订购教材。教务处无计划或未经领导同意,各系、教师私自购买教材、教学参考资料,图书馆不得办理报销手续。
图书馆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春、秋季教材计划,确定合理的订购数量进行预定和采购,力争确保放假前或开学前到书。教材订购即要保证教学需要,又要避免积压浪费。
每学年第一期,招生就业处应提前将学年新生班级及计划数提交教务处,以便提前订购有关教材。
学院采取招标办法确定教材提供商,教材招标原则上一至三年一次,图书馆负责招标的日常工作,由学院招(投)标委员会组织招标。
图书馆教材采购人员应及时将教材征订目录提供给教务处、各院系(部),并严格按照教务处提供的教材计划及时订购,准确填报订单,做到不错订、不漏订、不重订,书名、数量准确无误。
图书馆教材采购人应认真清理教材到货情况,对未到教材及时进行查询催交。做好教材的交接工作和记录工作,保证到货教材货单、明细一致。
图书馆教材采购人员做好教材的信息工作,与教务处随时通气、衔接有关教材方面的情况,保证教学的正常运行。
图书馆教材采购人员应做好教材帐目登记工作,做到帐、实物清楚相符。及时清退多余教材,严格按签定协议支付教材款。
四、 教材的发放
图书馆严格按照教务处教学计划的要求将教材发放到各年级、各班。选修教材,各班级和个人需持图书馆开具“教材成本通知单”到财务处交款,凭印有财务处收款印记的“教材成本通知单”,按规定时间到教材库领取教材。
任课教师领用教材时,须到教务处开具“教材领用通知单”,方可到教材库领取教材。教师领用教材原则上应使用两个循环后,再根据新旧程度决定可否重新领取。教师领取所教课程以外的教材,需经主管领导批准。
五、 教材库的管理
新购进的教材由采购人员、教材库管理人员签字验收。
教材入库后,标出书位号,定位上架。
每期发完教材后,及时进行库存盘点,掌握库存量增减情况,并报出库存数。
学院对学生教材款采取预收费制度,教材库管理人员在每学年结束前,对学院各班级的教材款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,并在图书馆网页上公示。
定期做好教材库的通风透气、清洁卫生,并做好防火、防盗工作。